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5583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有关学生组织:

2016-2017学年是共青团工作的改革之年和从严治团之年,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团员青年在各级党、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夯实基础,求真务实,争先创优,积极进取,在思想引领、基层建设、活力提升、文化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一)优秀集体(9项)

1.红旗分团委(团总支)、改革创新单项奖、基层组织建设单项奖、宣传工作单项奖

2.优秀学生会、组织建设单项奖、特色活动单项奖、文明校园创建单项奖

3.优秀志愿者协会

4.红旗团支部

5.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6.十佳社团(含提名奖)

7.新锐社团

8.十佳志愿公益项目

9.优秀志愿服务班集体

(二)先进个人(11项)

1.模范专职团干(教师)

2.优秀社团指导教师(教师)

3.模范团干

4.优秀共青团员

5.最美团支书

6.优秀学生干部

7.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

8.优秀社团负责人

9.社团活动先进个人

10.十佳志愿者

11.优秀志愿者

二、奖项说明

(一)名额及评选办法

见附件《表彰说明》(不含十佳社团、新锐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红旗分团委(团总支)、改革创新单项奖、基层组织建设单项奖、宣传工作单项奖中需至少申报一项。同时,红旗分团委(团总支)评选新增学院党委(党总支)评价和团员青年评议内容,此两项内容所有学院团委(团总支)都必须按要求完成,具体要求见附件《表彰说明》。另外,团员青年评议拟采用微信评价方式进行,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志愿者三项评选在达到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每个奖项原则上都需覆盖到每一个班级团支部。若班级团支部在该三项项目评选中无满足相关条件者,相关名额可调配使用。

3.获评最美团支书者,在满足模范团干(学生)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可获评模范团干,相关名额由校团委另行下达,不占用学院名额。

4.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十佳社团、新锐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等奖项评选通知和评选办法由校团委另行下发。

三、材料报送

各项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退回,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要求如下:

(一)格式要求

电子版材料使用word2013排版,纸质材料采用简装A4纸黑白双面印刷;工作总结的正文部分使用仿宋_GB2312字体,四号,行距为固定值23磅。活动照片控制在10张以内,图片须有相关注释,电子版申报材料须为原版不压缩图片。

(二)字数要求

申报“红旗分团委(团总支)”的材料不多于3000字,申报“优秀学生会”、“优秀志愿者协会”的材料不多于2500字,申报其他集体类奖项和个人类奖项的材料不多于2000字。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精简节约的原则可以酌情添加附件。

(三)报送方式

1.红旗分团委(团总支)、改革创新单项奖、基层组织建设单项奖、模范专职团干、模范团干、优秀共青团员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zueltwzzbjiceng@163.com(备注: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最美团支书的有关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2.宣传工作单项奖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室),电子材料发送至zuel_xtxbgs@163.com

3.优秀学生会、组织建设单项奖、特色活动单项奖、文明校园创建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艺术团团员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体育中心110室),电子材料发送至zuelmsc@163.com

4.十佳社团(含提名奖)、新锐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以另行通知为准。

5.优秀志愿者协会、十佳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班集体、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校志愿者协会办公室(体育中心104室),电子材料发送至zuel_zyzxh@163.com

(四)申报时间

除附件内以及后续通知特别规定外,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417日(周一)8:00-17:00,电子申报材料发送截止时间为416(周日)17:00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今年评优表彰有关工作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部分奖项条件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学院党委评议、青年学生评议等内容,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落实,并就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向学院党委进行汇报。

(二)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有关单位要以民主集中制为评优工作的指导原则,要遵循优中选优的评优原则,严格执行差额选举的评选方式,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按照工作程序,层层把关,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完成质量,在评比过程中要注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履行评优工作公示程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评优工作的公开度与透明度。

(三)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宣传动员团员青年广泛参与,并通过各类宣传方式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领,通过本次评优工作,积极推荐、选树和宣传一批青年学生集体和个人典型,引导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校各级团学组织科学化工作水平。

附件:表彰说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