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鄂青办发〔2019〕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校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开展2019年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及分配方法
根据加大调控力度、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要求,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各学院今年拟新发展团员人数将根据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总数(62名),按照各学院申报的2019年团员发展计划数进行确定,具体发展团员名额分配及编号段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要求
1.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详细团员发展程序见附件2。
2.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各院要严格规范使用校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见附件3)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对于审核通过的,要按要求填写《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将本学年发展团员情况记录到《团员发展写实簿》(见附件4)中,于2019年12月12日(周四)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材料(包括《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发送到工作邮箱zueltwzzbjiceng@163.com。纸质版材料(包括新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团员发展计划对应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于2019年12月19日(周四)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室)。新发展的团员信息须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联系人:何老师 88386796
袁 梦 151-7293-4589
校团委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