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红旗分团委(团总支)”评选述职答辩会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9-03-21浏览次数:101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2018-2019学年,在学校、学院党委以及上级团组织的引领下,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积极带领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夯实推进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充分展示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发挥第二课堂协同育人的工作职能,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总结学年工作、交流经验,按照我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校团委决定举行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红旗分团委(团总支)”(含“实践育人单项奖”“校园文化育人单项奖”“网络宣传育人单项奖”“组织建设育人单项奖”“改革创新单项奖”)评选述职答辩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418日(周四)14:30

二、地点

文泉楼报告厅

三、工作要求

1.各述职单位请于414日(周日)14:00-17:00将现场汇报材料(含PPT、视频等)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室),所有材料一经上交确认后不予修改。

2.本次述职答辩会的评委由教师评委(校团委另行邀请)和学生评委(各学院选派3名普通学生代表)组成。各述职单位请于412日(周五)20:00前将学生评委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工作邮箱(地址附后)。

3.请各学院按照附件22018-2019学年分团委(团总支)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估表》要求填写考核评估表,并于412日(周五)20:00前发送至工作邮箱。

4.各述职单位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含“实践育人单项奖”“校园文化育人单项奖”“网络宣传育人单项奖”“组织建设育人单项奖”“改革创新单项奖”申报内容),述职人为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书记。

5.届时请各单位述职人员、PPT放映人员、学生评委提前20分钟到场。

6.学院述职顺序由提前抽签决定。

联系人:袁  梦 151-7293-4589

陈绍平 188-2708-2686

工作邮箱:zueltwzzbjiceng@163.com

附件1:学生评委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2:2018-2019学年分团委(团总支)共青团工作考核评估表.docx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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