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认证工作 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1-08-08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按照上级团组织有关要求,我校团委将开展“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认证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以及各位团员

    二、工作周期

20218月—202110

    三、工作内容

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团员所获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团内激励情况。

(一)评议激励

记载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优秀率不超过30%)和评优次数,进行累计叠加。评优次数与荣誉激励挂钩,作为团员获得团内其他激励的基础性条件,形成持续激励。

(二)荣誉激励

记载各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含少先队辅导员)、五四红旗团组织、青年五四奖章等团内个人和集体政治类荣誉。各级团组织均具有荣誉记载权限。(目前对于荣誉激励板块的记载认证工作不做要求,建议各级团组织先行完成其他激励板块的录入工作)

(三)机会激励

记载担任团内职务,作为团代表(团的委员会成员)人选,团属社会组织成员,以及推荐参加团的重大活动、特色实践活动、党和政府重大活动等信息,各级团组织均具有机会激励记载权限。

(四)发展激励

记载推荐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作为村(社区)“两委”人选、优秀青年人才举荐、推优入党等信息。各级团组织均具有发展激励记载权限。(其中“推优入党”栏目,鉴于之前批次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推优入党”材料已由学院封存不便录入,建议各级团组织从该通知发布后的最新推优批次开始录入记载)

(五)上级认证

    上级认证功能用于审批下级团组织提交的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业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培训

    各学院应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指引》(见附件1)对各支部“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和团员进行培训,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尽快推进“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工作。

    (二)加强督导、及时审批

    各学院应加强工作核查和督导,确保团员及团支部如实进行“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工作;各学院“智慧团建”负责人应定期对系统内团员团内激励申请进行审批,避免申请积压或审批不及时导致工作滞后;各学院应在十月中旬前完成2020年至当前年度“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工作。

    (三)先易后难,有的放矢

    各学院应明确各板块的难易程度,先易后难,分类录入,重点突破。迅速掌握该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做到各项录入记载同步推进。对于操作指引中有疑惑的步骤可参考《“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注意事项》(附件2),按照附件中的具体要求开展录入记载工作。

    联系人:陈星羽:134-7608-6780

    李兆洋:188-2729-5956


校团委

202188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指引.pdf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注意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