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各学院“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优秀实践案例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3-09-11浏览次数:27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积极响应湖北省“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引导我校大学生走进基层社区,广泛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服务人民群众、提高社会化能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对各学院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一、活动内容

通过展示活动选树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校“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走深走实。展示项目要求整体实践成效明显,并重点就以下某项或多项工作提炼做法、讲清成效。

1.参与社区治理。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开展服务。

2.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3.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4.文体活动服务。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书法、绘画、歌曲、舞蹈、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促进基层团建。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

6.其他方面。除上述实践内容外,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的其他服务项目。

二、参与对象

我校参与“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院系团委

三、征集时间

2023911日—2023922

四、相关事项

1.各学院遵循优中选优原则,推荐1-2个案例。

2.各院团委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荐工作成果好、影响范围广的单位参与展示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学院新闻媒体,加强有形有效宣传,扩大社区实践工作影响力;积极挖掘活动中优秀经验与好的做法,做好典型选树与宣传推广工作,形成良好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育人实效。

3.大学生社区实践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学院团委工作考评,实践成效优异,其成果作为学校实践成果的学院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请各学院予以重视。

4.请各学院将电子版材料在922日中午12:00前以“学院+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案例”的命名格式发送至邮箱zueltwzzbjiceng@163.com,并将盖有院章的报名表与汇总表在922日17:30前交至新体113处。


联系人:郭寒松:131-0386-5977

陈  岩:135-9800-0781


附件:附件1.“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展示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2.“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展示活动汇总表.docx


校团委

2023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