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十一月美丽校园创建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80

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劳动教育工作常态化,大力培养新时代劳动精神,建设具有自然之美、和谐之美、人文之美的中南大校园。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志愿者协会将于11月30日联合开展“十一月美丽校园创建示范行动”。各学院根据责任区域开展本活动(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30日

二、活动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南湖校区

三、活动内容

各学院根据统一安排,按照分布责任区(附件1),负责组织本院学生积极参与校园环境卫生创建行动。本学年实行轮值评分制度,本次活动轮值组为经济学院和财政税务学院。轮值组于各学院清洁结束后根据“美丽校园创建行动”校院轮值评价标准(附件3)对其他学院组织进行打分、轮值组内进行互评,并在12月1日完成“美丽校园创建行动”校院轮值评分表(附件2)的填写,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会权益服务部公邮:zuelqyfwb@163.com,并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望湖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二楼01办公室校学生会权益服务部处。

四、活动流程

(一)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志愿者协会将于11月30日组织各学院开展集中示范活动;

(二)各学院根据安排,在12月1日前组织本院学生参与校园环境卫生创建行动,并定期对负责区域内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日常维护和清理;

(三)各学院、组织完成“美丽校园创建行动”后,在12月1日前将活动成果展示材料打包发送至校学生会权益服务部公邮:zuelqyfwb@163.com,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参与程度(活动参与人数占学院总人数的比重)、活动照片、宣传资料等;

(四)轮值组于12月1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评分表打包发送至校学生会权益服务部公邮:zuelqyfwb@163.com并将纸质版校院轮值评分表(附件2)报送至望湖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二楼01办公室校学生会权益服务部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美丽校园创建行动”的组织工作,宣传动员本院同学积极参与,并结合本院实际,精心策划、组织实施好美丽校园创建的日常工作;

(二)带头参与,广泛动员。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志愿者协会要带头参与美丽校园创建行动,充分发挥团学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广泛动员,组织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及全体同学积极参与到美丽校园创建行动中,自愿奉献,主动服务,以实际行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三)注重实效、做好宣传推广。“美丽校园创建行动”是一项需长期坚持、持续开展的常态化工作,在轮值评分制度下,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与各学院积极联动,在此项工作组织考核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定期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依托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让知校爱校护校荣校、爱学习爱劳动的良好氛围在全校蔚然成风。

备注:前期已为各学院配备部分劳动工具,不足部分请自备。


联系人:

校研究生会:  严宇飞    17702776577

校学生会:    郭馨瑶    19979056235

校志愿者协会:陈  行    18236255264


附件:

附件1:“美丽校园创建行动”责任区分布图.docx

附件2:“美丽校园创建行动”校院轮值评分表.docx

附件3:“美丽校园创建行动”校院轮值评价标准.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志愿者协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