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届“青春中国梦”校园文化艺术节——“山音竹韵”校园民歌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03-13浏览次数:5

 

关于举办第十四届“青春中国梦”校园文化艺术节

——“山音竹韵”校园民歌大赛的通知

 

 

各院分团委、团总支: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理解“中国梦”深刻内涵,继承并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四届“青春中国梦”校园文化艺术节——“山音竹韵”校园民歌大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中国梦”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初审:4 2          地点:艺体中心音乐厅

   复审:49          地点:艺体中心音乐厅

   决赛:4161900         地点:首义体育馆

四、报名要求

   1.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报名方式: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向所在学院报名,由学院统一推荐报送至校团委。

  3.曲目要求:需为各民族民歌;内容积极向上,弘扬民族团结、勤劳善良、奋发进步等思想。

参考范围(符合三项条件中的一项):

 ①描述各民族生活、劳动等风俗民情

 ②含有本民族歌曲的曲调特征;

 ③使用民族唱法或原生态唱法演唱;

4.曲目审核:

各院负责人请于318日(星期三)晚700将参赛曲目发送至校学生会文艺部邮箱znufe_xwy@126.com参与预审,未通过审核的曲目不得参加决赛。

5.报名截止时间:请各学院节目负责人于320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参赛节目作品报名表报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文艺部。

 

五、比赛程序

大赛分为初审、复审和决赛:

   1. 初审:专业评审对各院选送的参赛节目给予点评和编排意见。

   2.复审:专业评审对各院选派节目最终形式给予点评修改。

   3. 决赛:专家评审对参赛节目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

 

七、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希望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大学生艺术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审美情趣,紧扣大赛主题和要求积极参与。

2. 打造精品、鼓励创新。希望各学院各级学生组织以校园文化艺术节为契机,积极打造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精品力作,鼓励以原创作品或改编作品及其他创新表演形式参赛。

3. 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希望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充分发挥校园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多种方式对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的开展及相关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