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爱心社违规问题的处罚决定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7-10-16浏览次数:431

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含分团委):

经调查核实,我校爱心社未按规定流程审批而违规开展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的活动秩序,提高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有序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

1、给予该学生社团通报批评,并取消其2017-2018学年参评十佳社团(含提名奖)、新锐社团的资格;

2、取消该学生社团在册成员2017-2018学年优秀社团负责人以及社团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3、爱心社在2017-2018学年学生社团“五四”综合评优中的各类奖项名额将分配给其挂靠单位的其它学生社团。

上述学生社团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处理决定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社联监察部提出申诉。


校团委

学生社联

2017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