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希贤国学社违规问题的处理决定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7-11-06浏览次数:481

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含分团委):

       近期,我校希贤国学社未按规定流程审批而擅自进行社团活动宣传。经该社挂靠单位自查、学生社联监察部核实,希贤国学社现任社长X同学在本次违规问题中负主要责任。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的活动秩序,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有序化、科学化发展,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挂靠单位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决定,给予希贤国学社如下处理:

1. 取消希贤国学社现任社长X同学社长任职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该同学所在学院分团委处。

2. 希贤国学社自处理决定公示之日起一周内须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新民主选举新任社长。

3.保留希贤国学社2017——2018学年“五四综合评优”资格,该社所在挂靠单位须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社团进行内部整改、严肃作风。


        若对上述处理决定有异议,可自处理决定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社联提出书面申诉。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