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及学校创业基地现状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8-05-22浏览次数:14

一、国家近年创业相关纲领性政策文件精神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文件指出,要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指出,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提出以下实施意见:1)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2)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3)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4)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5)强化创新创业实践。6)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7)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8)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9)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3.《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3]3号文件要求推动本地区有关地市、高等学校、大学科技园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并按其类别、规模和孵化效果,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


二、湖北省近年关于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1. 湖北省教育厅2010年根据《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下发《关于组织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鄂教学[2010]7号),2011年制定《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细则(试行)》(鄂教学〔20119号),要求“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的通知》规定,对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每年给予10万经费补贴。

       2.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人社部《关于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创业帮扶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108号)和《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等规定,制定《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暂行办法》,规定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区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可容纳不少于30户创业实体入驻孵化,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

       根据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发布的《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入驻湖北省人社厅颁发的“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内的在校及毕业五年内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可享受每平方米每天1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3.湖北省科技厅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科技文〔2011111号)文件精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要管理人员不少于7人,孵化器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按照目前我校的实际情况,不具备省报省级科技孵化器的条件。


三、武汉市、洪山区近年关于大学生创业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1.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起与武汉有关高等院校共同组建“武汉大学生创业俱乐部”,对每个俱乐部给予五万每年的经费扶持。

       2.武汉市科技局制定《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要求综合孵化器场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不低于15家,使用的场地面积不低于场地总面积的70% “市级孵化器”要求可支配的场地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在孵企业总数不低于30家;年均毕业企业数不低于在孵企业总数的5%或累计毕业企业数达5家以上;在孵企业应有15%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正在申报知识产权;孵化器自有孵化资金或种子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

       洪山区推进“青桐”计划落实鼓励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三年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孵化器内大学生创业苗圃配套建设与补偿机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建立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苗圃;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要建立孵化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额大学生创业特区。鼓励和支持高效建设大学生创业园或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建设规模达2000平方米,且设施配套完善,建成当年经验收达标后,给予补助。

       认定为洪山区大学生创业特区或孵化器后,可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每月补助40元,后期专区扩建或改造可享受装修经费50%补贴,创业活动经费补贴及新建孵化器每平方一次性补贴15元。


四、学校创业专区目前基本情况

       1.专区现有场地面积情况:现我校大学生创业专区位于学校体育中心西北通道至正门,基地使用面积603.53 ,工商注册企业40余家,入驻创业公司总计超过50,实际入驻14家。很多企业因校内基地无法满足需要,入驻校外其他高校或政府的孵化器,或在校外租赁其他场地。基地目前分为社会服务空间(100.94㎡)、文化创意空间(168.75 ㎡ )、科技创新空间(100.98 ㎡ )、创业沙龙(62.21 ㎡ )、创业诊所(50.4 ㎡)、大学生创业咖啡(创业茶室120.25㎡)六大区域。

        2. 专区近年所获荣誉及资金扶持情况

      1)教育口。201311月由湖北省教育厅授予“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根据规定可以每年获得10万元资金扶持,因我校基地面积未达标,一直未享受此项扶持政策。

      2)人社口。201312月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被武汉市人社局授予“武汉大学生创业俱乐部”。2015年向省人社厅申报16.2万经费扶持,武汉市人社局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3)科技口。因场地面积限制,目前正在申报科技口的武汉市大学生创业特区(建筑面积超过500平可以申报),材料已由洪山区科创局上报至武汉市科技局,年后予以认定授牌。


五、基地扩建后前景预期

      扩建后基地面积增加2700平,达3300平方米,可对学校创业氛围营造、创业孵化及校内外创业资源整合等方面带来良好的前景预期。

       1.创业氛围。扩建改造后,学校创业教育有专门场地及空间,可承接大型校内外创业活动,为校内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场地支持。

       2.创业孵化。扩建改造后可容纳50个项目团队入驻,每个项目面积50平方,更好地满足在校及毕业大学生的创业场地需要,为创业项目培育及成功孵化打好基础。

       3.校外创业资源整合。扩建改造后,基地面积达到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000平)及武汉市科技局“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3000平)的面积要求,可顺利通过省教育厅、人社厅的验收考核,申报“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为学校创业基地及入驻项目争取更多资金资源。

       预计基地扶持资金每年可增加150万元(教育口10万、人社口70万元、科技口70万元),每年所获校外创业资金扶持达170万元,基地装修费用武汉市科创局可支持50%,创新创业大楼建设可享受每平方一次性15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