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团中央《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22号)、团省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鄂青办发〔2020〕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校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开展2020年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及分配方法
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各学院今年拟新发展团员人数将根据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总数(60名),按照各学院总人数及2019年发展团员工作实际开展情况进行确定,具体发展团员名额分配及编号段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要求
1.严格团员入团标准。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年满14周岁方可入团,要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需明确2名入团推荐人)、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在保持严肃规范前提下积极探索线上开展模式,详细团员发展程序见附件2。
2.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各分团委(团总支)要严格规范使用校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和团员档案袋,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见附件3)与团员档案袋封面编号均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对于审核通过的,要按要求填写《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将本学年发展团员情况记录到《团员发展写实簿》(见附件4)中,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收取时间将另行通知。
3.强化发展过程管理。各分团委(团总支)在疫情期间要加强对发展团员工作的检查督导,鼓励优先发展在此次抗疫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并结合实际指导基层团支部准确理解工作要求、规范发展程序,自主建立线上有效沟通交流平台,通过线上资源对各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与考察,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落实到位。后期要加强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发放和管理。新发展的团员信息须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低龄入团、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联系人:韩 畅 188-2741-3238
陈星羽 134-7608-6780
校团委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