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与服务水平,激发全校师生创新创业活力,根据《2021年度教学单位创业工作考核办法及测评依据》文件精神,决定对各学院2021年度创新创业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实施,创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工作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创业教育、创业实践以及双创竞赛四个部分(详见附件1《2021年度教学单位创业工作考核办法及测评依据》)。
四、考核程序
(一)学院自评
2022年2月28日前,各学院根据考核办法及测评依据自查自评,并填写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度教学单位创业工作考核测评表,填写完成后将测评表电子版及支撑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ZUEL_EA@163.com,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新体团委105办公室潘老师处。
(二)学校复评
2022年3月7日前,校团委(创业学院)将对各学院提交的考核材料组织开展复评,复评结果届时将下发各学院。
五、考核结果运用
各学院最终考核结果将计入就业创业工作考核总评分,并成为评定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学院年度就业创业工作以及五四红旗分团委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考核要求
(一)认真组织,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将考核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成效检验和成果展示的平台,认真落实考核工作。
(二)严肃纪律,实事求是。各学院要按照考核文件的有关要求,客观、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认真总结、据实自评,按时上报考核材料。
(三)对标要求,强化意识。各学院要对照考核办法中的各项依据逐条自查,在自查中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潘老师:027-88386542
李双庆:18571618110
校团委(创业学院)
2022年1月25日
附件1:2021年度教学单位创业工作考核办法及测评依据.doc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度教学单位创业工作考核测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