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30


各社团挂靠单位,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选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24年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1.本次有关指导老师的年度考核工作采取打分制,满分共100分。其中包括本人自评(10%)、社团成员评议(30%)、业务指导单位评价(40%)和社团半年度考核结果(20%)的综合成绩进行考核评价。

2.本次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在所有指导老师中评分排名前10%的为优秀,在所有指导老师中评分10%-30%的为良好得分大于等于60分但未在所有指导老师中评分前30%的为合格,得分小于60分的为不合格

二、考核流程

(一)评定材料提交

1.自评

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根据《学校学生社团指导老师选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日常指导学生社团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指导老师自评表》(见附件);

2.他评

社团成员及社团挂靠单位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指导老师他评表》(见附件)。

3.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提交

按相关要求填写好附件一、附件二,并经挂靠单位打分、签字、盖章后指导教师所指导社团负责人1129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于望湖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20号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社团事务办公室邮箱(zuelslswb@163.com

(二)组织评审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在收到所有评定材料后,将对各社团及指导老师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结合本年度考核及半年度考核的内容,依照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打分,并汇总综合得分情况

(三)结果公示

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考核综合得分情况将报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结果应用

1.本次社团指导老师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继续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依据;同时,按规定纳入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表现评价,对考核优秀的指导老师将在绩效工资、职称选聘、评奖评优中给予政策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指导老师依规解除聘任。

2.指导教师完成基础工作量(自评表中年度工作总结栏前三项)的,经业务指导单位核定后,由学校团委发放基础课酬。

 

联系人:

周炀:133-0608-2527

周倩:173-0809-4323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指导老师自评表.docx

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指导老师他评表.docx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