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黎晓露)11月29日下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系教授王敏远应邀莅临我校法学院讲学,共话“十八届四中全会背景下的司法体制改革”。讲座在文潭楼一楼报告厅举行,副校长姚莉教授主持,诉讼法学科部分教师、研究生及法学院众多学子参加此次讲座。
两位学者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的法治议题切入,围绕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若干重要问题,以对话的方式予以深度解读。
左卫民教授以我国1979年首部刑事诉讼法的出台及1996年和2012年两次修法为线索,解读“权力的分离与制衡”、“保障被追诉者主体地位”、“权力救济机制”在司法改革中的功能作用。他认为,新一轮轮司改最大的亮点是“保障司法独立”和“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党政机关和个人干预司法”,指出建立“以审判为中心、以庭审为核心”的诉讼制度是司法公正的关键,并对如何减少冤假错案提出要“提高侦查和公诉阶段的证明标准”、“侦查起诉围绕审判服务”和“重塑检察机关公诉地位”。
王敏远教授谈及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司法公正,并对“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改革目标作出政策文本和司法实践的双重解读。围绕这一话题,王敏远教授结合冤假错案展开分析,认为,冤假错案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完全杜绝,避免“体制性错误”才是减少冤假错案的根本路径,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到防线的司法应当守住“无罪推定”和“宁可错放不可错判”两条底线。王敏远教授还对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等方面问题提出了的立法展望。
二位教授的对话将话题不断引向深入,兴致渐浓之际,王敏远教授还邀请姚莉教授中途加入对话,“铿铿二人谈”变为“锵锵三人行”,对话氛围更为热烈活泼、妙趣横生。进入互动环节,两位学者就如何优化司法全配置、严格司法和推进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与学子们进行了交流和探讨。最后,姚莉教授还邀请陈实博士对二位教授的精彩演讲作感言品评,并感谢两位学者以独特方式所带来的别开生面的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