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高峰论坛第二十六讲开讲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03-24浏览次数:25

  (通讯员:卜文会 和陈卓玛 李新宇 彭雪梅)320日晚,民商法高峰论坛第二十六讲“民法典沙龙”在文治楼会议室举行,此次会议以“实用主义思路下的民法典编纂”为主题,由四川大学王竹教授主讲。由我校法学院民商法学系主任高飞副教授、《法商研究》编辑部耿卓编审担任主持人。参加此次会议的评议人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虎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熊丙万讲师、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李昊副教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王雷副教授。

 

 

  论坛伊始,在高飞的主持下,王竹展开了主题为“实用主义思路下的民法典编纂”的报告。他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编纂民法典”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抓紧研究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为引子,提出了当前形势下民法典的编纂是否能实现其实用价值的疑问,并分析了民法典编纂的合宪性问题。王竹表示,民法典编纂要遵循“实用主义思路”,注重现行体系下的协调性,注重立法程序意义上的可能性。

 

 

  随后,王竹对“实用主义思路”进一步展开分析,认为我们应放弃制定完美意义上的民法典的追求,集中精力探求在现有民事单行法资源下的民法典体例编排问题。最后,王竹提出了近期编纂民法典的三大主要困难:缺少政治动力和机遇;没有主管机关;没有转化机制。他强调,尽快盘点中国编纂民法典的现有资源、分析困难、使立法方案能够落实到立法程序上,制定出符合中国实际的民法典,是我们现在能够做的事。

 

 

  李昊对王竹教授关于民法典编纂缺乏政治动力的观点表示认同,并将现行法律在实践操作中如何理解、汇编和重组的问题细化。同时,他也提出了不同观点,对最高法院积极推动民法编纂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朱虎也对王竹“放弃完美意义上的民法典”的观念提出质疑,他认为在现行法基础上,民法典将一直开放,没有完美一说。朱虎还阐述了政治运作和知识分子的关系。他表示在现行的框架下,民法典编纂作为政治工作,“改革”可以算是民法典编纂的政治动力,因而知识分子要考虑怎样说服政治家,能否以“改革”来进行民法典编纂的问题。

 

 

 

  熊丙万从如果不编纂民法典有什么坏处的反面角度,对民法典编纂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另外,他还进一步为大家阐述了国家立法中的道德观念和法律的关系。王雷则谈到了团体法思维的问题。他简述了我国立法在贯彻团体法思维上的不足之处。

 

 

 

  论坛进行到尾声,耿卓对五位主讲人的发言进行总结,并主持进入相互回应和现场问答环节。五位老师对彼此间的观点和疑问进行补充说明和交流,并详细地解答了学生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