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新宇 庄 群 喻 怡)5月17日上午,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三批)研究阐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体系完善研究(14ZDC032)》在中天世纪大酒店明理厅顺利举行。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我校教务部部长刘仁山教授任此课题首席专家。
出席本次开题会的校外专家有,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主审法官高晓力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崇利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郭玉军教授,外交学院国际法系主任许军珂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春良教授。我校校长杨灿明教授,副校长陈小君教授、姚莉教授,发展规划部部长卢现祥教授及科研部部长向书坚教授等领导出席本次开题会的开幕式。我校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党委肖崇明书记,副院长张红教授,诉讼法学系蔡虹教授参加此次论证会。此外,法学院国际法系、国际经济法系老师,国际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也一同参加论证会。
我校学术委员会主席、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主持论证会开幕式。杨灿明作精彩致辞,为论证会揭开序幕。杨灿明感谢各位专家学者的支持,肯定了刘仁山的学术实力及此课题的重要意义,并代表学校,表态支持该课题的研究,预祝该课题取得标志性成果。杨灿明表示,我校法学研究基础坚实、成果丰硕,但是应该时刻保持忧患意识,戒骄戒躁。吴汉东结合当下民法典编纂问题,希望全国专家学者都能为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姚莉在随后的致辞中,谈及该课题入围的不易,点出该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课题研究予以厚望。
简短的开幕式后,论证会进入正式的开题论证环节。我校副校长陈小君教授担任论证会主持。刘仁山代表课题组作开题报告。基于课题研究思路,刘仁山从五个方面介绍课题内容:一是涉外民事关系的主要内容、重难点问题与总体框架;二是研究视角、路径与方法;三是研究意义与学术观点、文献资料方面的创新之处;四是研究成果形式;五是研究实施方案。其中,刘仁山重点介绍了涉外民事关系的主要内容和重难点问题,国内学者在这两个领域鲜少涉足,但涉外民事关系方面法律的确定及问题的凸显,都需要学术研究对立法和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尤其是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必须通过国际私法的研究,明确自己在涉外民事关系规则制定中的立场和态度。
高晓力结合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对各个模块进行分析,指出该课题敢于涉足新领域,具有重大的实务意义。同时,她建议成果转化可以考虑以“司法解释草案”的方式提出,在涉外民事管辖权上应联系课题研究的前后内容进行适当扩展。基于创新与实务、点和面两种关系,徐崇利提出当下课题研究的重心可以适当转移到实务服务上,为司法实务和教学实践提供一定的指导。课题组成员蔡虹针对《民事诉讼法》中涉外民事诉讼与国际私法的关系进行了阐述,期待通过该课题的研究进行一定的突破,促进《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的完善。此外,郭玉军、许军珂和张春良分别结合自身学术研究,从课题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和内容深化等方面发表了独到见解。
刘仁山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建议和意见作出回应,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倾囊相授表示感谢。陈小君结合自己做过的两次重大课题研究,建议刘仁山探索出一条自己的研究成果科学转化路径,通过课题研究锻造一支专注国际私法的人才队伍,建立一个长期协作、常规固化的科研机构,探索在人文社科领域自己的科研管理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