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卫球教授讲解民法典编纂的若干问题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05-19浏览次数:0

  (通讯员:郭小艳 姚有为)516日下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龙卫球教授于文泓楼四楼会议室就“民法典编纂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法学院副院长张红教授出席现场。法学院副院长麻昌华教授担任讲座主持人。

 

 

  龙卫球围绕“编纂民法典”五个字,对其相关问题进行解读。他从“编纂民法典”这一当下民法学界热议的话题切入,深入浅出的解读了民法典编纂中涉及的相关问题。

 

 

  谈到中国现在是否需要编纂民法典时,他指出,在当代虽有人提出去民法典的观点,但不可否认的是,编纂一部民法典在中国意味着一场革命,意味着对过去时代的告别和解放。对于民法典编纂在我国当下时机是否已经成熟时,他从我国历次民法典编纂均以“失败”告终中总结出原因,即民法典能不能成功编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条件。他认为,法治政治家是推动民法典编纂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针对编纂民法典的路径,龙卫球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观点,即采用通则加模块式,而不是以往多数学者提出的总则加分则式。他表示,在我国历史上,《民法通则》的制定多次中断,制定通则意味着一种民事权利宣言书,既有利于尊重三十年来民商法研究的历史,也有利于保护法的稳定性。他还以《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例,说明《民法通则》仍有许多值得保留和借鉴的地方,强调民法制定不仅要以宪法为依据,更要以实际情况为依据。他最后总结,通则的制定方式符合当下开放式立法的要求,是指导式和发散式的。

 

 

  在最后谈到的怎么编纂民法典的问题上,龙卫球指出,我国编纂民法典任重而道远。“进行民法典编纂应以民商经济法的大视角去研究如何制定,并要做大量的比较法研究。”龙卫球如是表示。

  在讲座结尾的交流互动环节中,龙卫球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大家提出的有关民法典制定中如何规定主体及如何看待误解制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