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吴泽昊 毕诗云 陈 妙)5月16日上午,中国高校社会科学前沿论坛——“法治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文泓楼四楼隆重召开。
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高校社会科学》副总编辑杨海英,我校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副校长刘茂林教授出席了本次会议。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高校社会科学》总编辑王炳林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开幕式由杨海英主持。齐文远对教育部领导参与此次会议表示感谢,对到场的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对筹备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慰问。王炳林提出了本次活动与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的治愈法治等话题密切相关。
徐涤宇主持了第一单元的活动。李忠夏谈了关于《迈向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的问题。李忠夏指出,我们需要宪法观。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只有在宪法的帮助下,法治才能抵抗权力。法律才不会变成权力的附庸。从1982年以来的几次修宪中,李忠夏指出,宪法的作用就是维持功能分化、政治直接介入生活、维持预期生活的稳定化与更好的将价值判断转入其中。其中最优的价值选择就是所谓的善治了。
胡铭以《司法改革的难点:省以下检法人财物统管》为主题,从实证角度,提出了10个基本法律问题,引发大家的思考。戚建刚的研究题目为《风险规制的兴起与行政法的新发展》。为了面对风险规制的实践对传统行政法的挑战,行政法亟需做出改革。点评人刘茂林在肯定三位学者的同时,对以上三个问题做出了补充。刘茂林认为,应该在研究功能分化的社会时加入社会特征,面对司法改革问题时应该以让司法权有应有的位置为中心进行研究,风险行政则更需注重新的行政管理内容。
第二单元由童德华主持。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困惑与反思》的主题中,于飞认为,道德有法律不具有的功能,但是两者却不必然结合。发挥调整社会关系与社会治理法律与道德作用的规范不止法律与道德。而两者的结合,更是表现出了成文法最大的特点与局限性,就是立法与司法的分离。于飞最后以“法治本身并非‘无德’,道德本身就在法治之中”总结了两者的关系。
在主题《环境法抑或关于环境的法:基于生态文明的思考》中,秦天宝介绍了环境法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并从私法领域转化过来的。而国际法则是环境法在公法领域的具体使用。
周详在《罪刑法定主义的启蒙与坚守》中指出,我国正处于罪刑法定的“启蒙阶段”,应该尽快树立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的核心精神。并提出,作为法学家,除了坚守以外,别无他法。
点评人龙卫球赞同以上三位学者的看法并做出补充。龙卫球认为,德治与法治想要真正结合需要长久的时间与耐心才能达到。环境法学作为问题法学是否可以作为独立学科也值得探讨。由于刑法立足点不一样,导致从司法实践、社会体制、立法问题三个方面会得出不同结论。
随后的自由讨论环节中,学者们主要围绕功能分化社会的宪法观与罪刑法定主义展开讨论,引人深思。
本次研讨会出席的领导还有,校外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副院长秦天宝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于飞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铭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忠夏副教授以及西南政法大学《现代法学》编辑部林士平教授。到场的还有教育部《中国高校社会科学》编辑部主任王群瑛,编辑李彦姝、朱志伟、李光伟。我校教务部部长刘仁山教授,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傅小勇,校报主编陈博,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副院长张红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童德华教授,法学院戚建刚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周详教授也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