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梦影 向璐丹)5月26日晚,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Riccardo Cardilli教授在文治六楼会议室主讲“民法典总则的重要性及其危机”。此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麻昌华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民商法系副主任张作华副教授,黄美玲副教授,陈晓敏博士,陆剑博士等以及研究生也到场聆听了本次讲座。
Riccardo Cardilli教授以罗马法的立法模式作为引入,他认为罗马法基本是围绕着人、物、行为这三个部分展开的,并在随后的发展中相继增加了公平法,在中世纪时期则进一步丰富了相关概念。而德国的立法例是将私法分为主体、客体、法律行为、法律关系。他指出“所有这些法律都是以人法为开端和研究对象,是因为如果没有人就不会有法律,法律是人类社会的产物”。
他系统分析了德国和意大利的民法立法模式,并提出“民法不应该是封闭的法律,而应该在国际环境中进行思考,向世界各国开放”。同时Riccardo Cardilli教授总结了制定民法典总则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其一是对人法的抽象,其二是合同法和法律行为在总则中的概括。教授最后也建议法律的制定应与社会,经济、文化相适应,民法典的编撰模式应该和社会现实相一致。
麻昌华院长对讲座的内容作了简要的总结,他认为该主题对于中国现今的“民法典编撰热”有着较大的参考和借鉴意义。最后,教授也认真回答了师生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