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2日上午,应我校教务部部长刘仁山教授的邀请,台北大学终身荣誉特聘教授陈荣传先生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三为我校法学院本科生与研究生作了题为“涉外垄断行为的国际私法问题”的专题讲座。法学院向在胜教授、钟丽副教授和黄志慧博士参加讲座。向在胜教授担任此次讲座的主持人。
向在胜教授对于陈荣传教授的传道之行表示热烈欢迎,并鼓励在场师生积极与陈教授展开互动交流。
陈荣传教授以2013年初“发展改革委员会查处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款”,“宝洁,联合利华被欧盟罚款”等案为例,细致分析了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及美国反垄断立法的差异,以真实案例入手,通过对不同国家地区的立法进行对比、分析其中可能出现的相关国际私法问题。他藉由实例对比涉外垄断行为在新修正的台湾(地区)《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适用及异同,具体内容包括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具体适用、法律规避的相关规定、公序良俗的相关规定、法院地予以直接适用的强制性规范、损害赔偿案件的定性等问题的分析。此外,陈荣传教授还在具体的案例中指出了这两部法律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并提出,在国际私法的某些方面,大陆和台湾可以相互借鉴,各自完善两岸的国际私法。
讲座后,师生们与陈荣传教授积极互动,提出“如何看待国际私法中的硬法和软法”、“如何理解台湾(地区)《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修正条文中对定性、管辖权的相关问题未作规定的情况”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陈教授都进行了完整回答和深入说明。同时,他还对在座法学学子予以殷切期望,勉励大家未来从事法律实务时,不仅需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
整场讲座气氛热烈,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