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实务界金融法专家聚焦金融法热点问题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11-09浏览次数:0

  由法学院主办的金融法热点问题系列报告会117日——8日成功举行。民生银行新加坡分行行长李金泽先生,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法律部副总经理刘泽华先生,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处长姚勇先生,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漆彤先生,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路先生,江苏社科院研究员钱宁峰先生,应邀作了精彩的报告。韩龙教授主持了报告会,国际法学科的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会议。

 

 

  漆彤先生就国际金融法发展的新态势做了报告。他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一,TPP相关法律问题。TPP具有前所未有的重要性,要加强对TPP规则的研究,尤其是TPP在金融服务方面的突破以及对各国金融服务的国内监管的挑战等。第二,主权债务重组原则。近年来,主权债务危机频繁,但国际法上缺乏对该问题的规制,且联合国大会近期通过了主权债务重组原则,应予高度重视。第三,国际金融法的软法特征,值得深入研究。第四,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问题。互联网金融产品更新换代快,依靠传统治理模式已不能对其进行有效调整,需要跳出传统模式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治理。

 

 

  刘泽华先生就我国商业银行近期的诉讼与特征进行报告。他指出,由于商业银行面临经济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商业银行诉讼案件数量大增,压力增大。银行不仅起诉案件大幅度上升,如清收不良贷款带来的诉讼案件呈井喷式增长,而且被诉案件也呈上升趋势。此外,银行易于遭受外部欺诈和内部勾结引发的被诉风险,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维权、媒体干预、新的法律法规等都对银行诉讼提出了挑战。在此基础上,刘泽华还分析了银行诉讼的热点、难点,如刑民交叉问题、不良贷款打包转让、伪卡欺诈、保函、美国对银行的长臂管辖等。

 

 

  张路先生以金融法的重构之诚信路径为主题发表了演讲。他认为,在目前中国分业经营的模式下,围绕权力治理以及诚实义务这两条线索,可以对金融法整个体系和内容进行重构。张路教授从背景、逻辑起点、金融法的性质、金融诚信义务架构与国内金融法、国际金融法的几个维度、金融刑法这六个方面对金融法的重构进行了梳理,认为以金融权力治理为逻辑起点,可以在诚信义务的框架下,设计一套以披露为理念的监管措施,打通国内金融法、国际金融法与全球金融法。

 

 

  姚勇先生结合自身十余年的监管及立法经历,着重就我国商业银行法修改问题做了报告。他从立法角度提出,银监会发布的法规众多,“网织得大”但实际执行力度不足,引发了学界关于法律移植问题的深刻思考,并强调监管立法亟需从理念高度统筹指引。这次商业银行法的修改不仅原有的框架打破了,而且条文大幅增加。公司治理作为专章入法,同时强调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他还从实务角度探讨了当下中国式信托与欧洲传统信托的差异,并就委托理财中的诉讼主体问题与在场的专家学者展开了热烈讨论,同时他还提出了对农村金融法律体系的改革意见。

 

 

  李金泽先生就金融创新法治问题进行了报告。他指出,金融创新一方面给金融秩序带来了很多活力,另一方面给法治带来了挑战。这些挑战包括创新中的超群体化现象、网络的虚拟性、创新中的非特定性、技术因素的重要性、时效性、跨法域性等。由此凸显了金融创新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包括规则的滞后性、监管缺失、缺乏责任机制、诚信法治体系薄弱等。在此基础上,李金泽提出了加快顶层设计、建立跨行业的协调机制、推行严刑峻罚的责任机制等应对措施。

 

 

  钱宁峰先生针对国家意志和资本意志如何协调的问题作了报告。他结合“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适应现代金融业的金融监管框架,指出国家意志重在规范,而资本意志追求自由,由此提出了究竟应如何协调国家意志和资本意志的问题,引发了在座嘉宾的思考。他还指出本次会议对于其寻求社科院在建立金融法智库的具体方向和具体做法方面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次系列专题报告会内容详实,主题明确,理论与实务充分结合,研讨气氛热烈,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