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丽娜 杨 千)尤明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系副教授。于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就读于湖北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经济法学专业);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作为富布莱特硕士研究生就读于美国杜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获法学硕士学位(优秀毕业生);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民商法专业);2008年2月至4月,作为博士访问生在荷兰乌特列支大学(Universiteit Utrecht)进行法学研究;2008年8月至9月在海牙国际法学院(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研修国际环境法。主要研究环境法和经济法,出版专著1本,以中英文发表20余篇学术论文,其中多篇被全文收录于SCI、SSCI等检索系统;近期还担任了SCI、SSCI刊物的审稿人。
秋日午后的阳光已没有那么灼人,文治楼十楼走廊里逗留的光亮甚少。我们和尤明青老师的第一次见面出人意外。他从远处看到我们的身影,加速走来,尽管约定的时间未到,他仍不住地说抱歉。温和克己是尤老师留给我们的最初印象。
“以国际视野研究本土问题”
尤老师开门见山,话锋直击中国前沿环境法发展状况和国际认可度,“大体上,中国环境法起步较晚,相关领域缺乏配套实施机制,比如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实施中就存在诸多问题;另一方面,在推动中国环境法的国际认同时,不能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宣传,更要凭借众多学者的共同努力。因此,我们中国环境法学者就要用国际学术界认同的方式讲好中国环境法自己的故事,需要以国际视野反思中国环境法治的发展,我们不能闭门造车,要在双向交流中取长补短,发现国际环境治理的内在规律,为中国在国际环境治理中发挥适当的作用寻找理论支持。”
基于学者的责任感,尤老师已经在美国环境法研究所所刊上开辟固定栏目,每年都在该刊物上对中国环境法在上一年的发展进行回顾,以中国学者的身份为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在国际学界发声。其在海牙国际法学院研修期间撰写的论文,已被全文收入海牙国际法学院为研修班出版的论文集中。他也曾作为唯一一位中国学者在亚洲开发银行举办的第三届亚洲环境司法论坛上作大会发言,阐明中国环境法的立场,展示中国环境法治的进步。他指出,“中国环境法治是全球环境法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需要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双向学术交流,并在国际规则形成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国际社会形成有利于中国发展的国际规则。本土问题和国际视野是可以并存的,我们需要以国际视野研究本土问题”。
此外,尤老师还对学校和法学院推进学术研究国际化方面的诸多举措表示感谢,认为学院设立的国际期刊论文发表促进委员会,学校斥巨资购买的大量高端数据库、不遗余力组织开展的各种国际交流项目,都对其学术研究的国际化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他还回忆到,当年之所以能够作为富布莱特学者到美国留学,就是因为我校获得了国际认可并被纳入到富布莱特项目的资助范围,加之领导积极推荐,才有机会参与该项目的全国选拔。他也希望更多的师生从中受益,进一步推动法学院学术研究的国际化进展。
尤老师动情地讲述他与环境法之间的故事,我们从他的话语中看到了一个当代法律学者的担当与视野。
莫负青春好时光,吾辈宜应勤读书
问及尤老师的求学经历,尤其是两次海外留学经历,他平淡地说了句“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但谈及这些海外经历能给他带来什么的时候,他再次敞开胸怀与我们分享他的感悟与收获。
“在美国求学时,他们的课堂很开放,常常会举行汇报会,班级里的学生来自世界各地,你需要充分准备,去向同学和老师介绍自己国家的法律状况。在这个过程之中,你会从不同视角看中国法律,大概我立志以国际视野研究中国问题、推动中外法学的双向交流,就是在这个时候萌芽的。”
谈及学生的论文写作,尤老师给出了一些建议。作为法科学子,需要大量阅读案例,需要培养作为法律人的结构性思维。如果想要写好被国际学术界认可的论文,更是需要熟练掌握英语并且能够很好地把握英文学术写作的范式。他叮嘱众多的法学专业学生,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增长自己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学思维;也要抓住留学机会,开阔视野,不要错失了解外国法律、反思中国法律的机会。他也希望各位法科学子坚持我校首创的经、法、管融通教育理念,不仅知法,而且理解法之所以为法。
正所谓,莫负青春好时光,吾辈宜应勤读书。教育是他钟情一生的事业,他时刻不忘鼓励学生,为他们指明方向。我们从他的期盼中看到了一个老师的温情和坚持。
不知不觉中,文治楼渐渐被日落的光耀笼罩。我们起身离开时,才发现,还有一位研究生在门口等候多时。短短的交谈之中,一位学者的坚持、一位老师的奉献被清晰地展现,我们也不会忘记这位努力以国际视野开展学术研究的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