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青年学者交流“法律人如何思考社会热点”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5-11-16浏览次数:60

  通讯员 夏朋敏 刘璇 曹庭枝 徐家琪 姚有为)11月14日晚,“法律人如何思考社会热点”讲座在首义校区文瀚楼展开,本次讲座主要针对刚刚进入法律学习的大一法学本科生。

 

 

  参与此次讲座的有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于文豪与赵真老师、东南大学法学院熊樟林老师、东南大学交通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启川老师、厦门大学法学院陈鹏老师以及郑州大学法学院王圭宇老师,我院江登琴副教授担任讲座的评议人。讲座由秦小建老师主持。

 

 

  首先,于文豪老师从世界和个人的角度分别阐释了法律专业思维的重要性所在:对世界,法治是保证经济文明、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的基础;对个人,法律是我们在社会中的一种生存技能。同时,他作为最近参与交通运输部专车治理政策建议的专家之一,结合专车治理问题作了法律思维的阐释。对于专业讨论如何被理解的问题,他认为:“重点在于避免过于激进的专业表达,要找准角色定位、注意制度规范。”

 

 

 

 

  熊樟林老师与刘启川老师则不约而同地从行政法社会热点问题出发论述了“如何思考”这一问题。以“三峡工程”、“计划生育等社会中典型的行政法热点为例熊樟林老师指出在思考热点问题时要做到拒绝共识、亲身参与。刘启川老师在对“思考社会热点问题的重要性”作进一步阐述之后,也对同学们建议到:“研究法律需要‘循规蹈矩’、敢于创新。”

  赵真老师以社会热点的已被了解为前提,给出了“如何思考”这一问题可能存在的方法——实然层面的描述的方法与应然层面的规范的方法,他系统性地阐释了法律思维的几种范式及各自之间的关联。

 

  陈鹏从老师《食品安全法》对于转基因食品上市问题的相关修改出发,对“如何体现思考专业性”这一学术性问题作了详细剖析并提出:“法律人需要多读书、构建法律理论框架从而避免理论即实践的观念。”

 

 

  王圭宇老师在演讲中首先点明自己的观点——发现社会问题需保持敏感。引用苏力的“我们看的是同一个问题,看到的却不是同一个问题”,王圭宇老师指出:“在面对事情时,我们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能不能用法律知识解决,如何解决。”

 

 

 

  江登琴副教授用“思想的盛宴”来评价此次讲座,并从实践、案事例、关键词等角度展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