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现将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共青团组织中继续深化“百生讲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通知要求做好学校2017年“百生讲坛”工作。
各学院团委申报“‘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全省活力团支部创建和推荐“百生讲坛”活动省级优秀主讲人的材料请与4月7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新体1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eltwzzb@163.com。
联系人:王潇荻梁菁
联系电话:185-0436-7517
186-5339-3037
附件:
校团委
2017年3月30日
关于在全省高校共青团组织中继续深化“百生讲坛”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四进四信”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各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开展高校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全省共青团“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整体部署,团省委决定2017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共青团组织中深化“百生讲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理论学“习”我来讲
二、总体思路
以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继续以“四进”为手段,以“四信”为目标,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组织动员全省青年学生学习宣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寻访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身边的新变化,引导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和高校团学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国梦”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增进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
三、活动内容
通过学生个人或团队公开演讲的形式开展,通过巡讲宣传、竞赛评选、活力团支部创建、网络展示、成果固化等方式进行深化。
1.巡讲宣传:在2015年、2016年“百生讲坛”省级优秀主讲人中择优选拔组建“百生讲坛”巡讲团,开展示范巡讲活动。各高校开展校级、院系级宣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2.竞赛评选: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围绕“我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变化”这一主题,面向高校基层团支部(班级团支部、社团团支部、宿舍团支部、实验室团支部等)遴选确定100个“‘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校、院系围绕“我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变化”这一主题分别评选校级、院系级优秀主讲人,省级评选100个优秀主讲人。
3.活力团支部创建:广泛发动基层团支部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开展活动,面向高校基层团支部遴选100个“百生讲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
4.网络展示:各高校团委、院系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微邦等新媒体平台在校园内开展学习、宣传、展示活动。各高校团委、院系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统一以#四进四信·百生讲坛#为话题,对“百生讲坛”活动开展情况在微博上进行集中展示。在团省委“百生讲坛”专题网站上择优刊登各高校“百生讲坛”活动开展情况,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微邦等进行宣传展示。
5.成果巩固:各高校团委可根据前期活动开展情况,制作开发“百生讲坛”文集、微视频、H5页面等有形文化成果在全校进行推广,团省委将择优选取在全省进行推广,进一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推进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3月20日—4月10日):下发通知,各高校团委制定校级活动方案,组织基层团支部积极申报“‘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发动基层团支部广泛开展“百生讲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于4月1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提交《“‘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申报汇总表》(附件1)、《“‘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申报表》(附件2)、《“百生讲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汇总表》(附件3)、《“百生讲坛”活动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附件4)至指定邮箱(hbbsjt2017@163.com)。团省委根据申报情况,确定100个“‘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项目、100个“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入选的项目及团支部分别给予1000元经费支持。
2.活动实施阶段(4月10日—10月31日):各高校团委开展校级、院系级宣讲活动和项目竞赛活动。确定立项的“‘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项目、已批准创建“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的单位开展实施工作。开展“百生讲坛”活动优秀主讲人评选活动。“百生讲坛”活动省级优秀主讲人每所高校限报5名。请于10月31日前将《“百生讲坛”活动省级优秀主讲人申报汇总表》(附件5)及讲稿(1000-2000字)报送至指定邮箱(hbbsjt2017@163.com)。团省委以“我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变化”为主题举办省级优秀主讲人评选活动。
3.总结推广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项目实施结束后,于11月30日前提交活动材料(含项目实施方案、图片,“百生讲坛”主讲人视频、文本资料等);“百生讲坛”活力团支部创建单位完成阶段性工作后,于11月30日前提交阶段性总结材料(含工作总结、图片、新闻等资料)。团省委向圆满完成项目内容及创建工作的团支部拨付足额经费。各高校团委根据前期活动开展情况,开发有形的文化成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全校进行推广。团省委开发省级文化成果进行巩固推广。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百生讲坛”是我省高校共青团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的有效载体,各地、各单位要在往年的活动基础上,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持续深化“百生讲坛”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注重突出“百生讲坛”活动的品牌传播,共同打造好、维护好、发扬好湖北共青团工作品牌。同时,注重将“百生讲坛”活动与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做好结合。
2.广泛动员。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面向所有团员学生开展系列活动,工作和活动设计要面向基层团支部,要突出学生的主体性,突出活动的参与性和互动性。要把学生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3.加强指导。各地、各单位要对“百生讲坛”活动加强指导,尤其对入选“‘百生讲坛’活动项目优品汇”项目加强指导,每个项目应安排一名校团委副书记进行跟踪指导,确保活动紧紧围绕“我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变化”这一主题来开展,并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导向正确、思想深刻。
4.注重宣传。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各高校团委要在官方网站、微博、学生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活动的集中宣传和展示,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成效。活动开展中可及时向“青学小楚”微信公众号、“湖北团省委学校部”微博以及“百生讲坛”专题网页投稿。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姚雪敬晓慧
联系电话:027-87233566 87232535
电子信箱:hbbsjt2017@163.com
网站地址:http://www.cnhubei.com/xwzt/2015/bsjt/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