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马逸云 皇甫谭蓉 张雅涵)方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16级本科生,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16级法援志愿者以及执行主任,统筹中南法援日常法律援助事务,同时也是湖北省注册志愿者。
入法援,明正义
法律援助的对象一般是经济困难的群众,他们在经济地位上处于劣势的同时,文化水平也往往不高。他们既是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也是难以寻求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群体。但在茫茫人海之中,一直有这么一位不辞辛劳的学子,为他们的权益奔波,为他们的困苦操劳。
当了解到了本校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的存在以及它是一个为社会弱势群体义务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机构后,方明更加坚定了加入法援的想法。为了这个信念,他认真准备,顺利通过审核,成为了法援成员和正式志愿者。方明回忆起大一法援招新面试,当问他为什么想要加入法援时,他回答道:“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法律不仅仅是法科学子谋生的手段,更是扶持社会公平正义的利器。老师也常教导我们中南大法律人要为社会光明添砖加瓦。”他对公平正义的坚定为他拼搏的道路做出了指引。
知所学,促正义
从2018年月至2019年3月,历时7个月,方明先后两次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并胜诉,为年迈的当事人挽回社保损失逾7万元,事迹也得到我校广播台的专题报道——《正心诚意,以法助人》。当事人为表感谢赠送了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法条精明,扶持正义”。此外,方明在去年十月接手当事人曲阿姨的案子,历时两个月一纸诉状帮助曲阿姨追回被供货商骗取的全部货款。
课余时间方明积极参与班级、学院、学校乃至省级志愿服务活动,他曾参与共青团湖北省委“创青春”系列活动,志愿汇APP累计工时近90小时,历次荣获“优秀志愿者”称号。他还专注于社会公益法律援助服务,多次参加法律援助与普法活动,接待需要法律援助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来访超过150人次,也多次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撰写法律文书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方明曾先后于湖北省黄冈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武汉市洪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习或值班,并积极参与了全国法律援助中心评选活动。
析明理,存正义
方明说:“法律援助制度的存在让社会上维权困难的弱势群体有了维权的平台与保障,真正有利于社会法制的进步和公平正义,同时也锻炼了自己、积累了实务经验。”他很荣幸也很骄傲于自己接触并参与法律援助事业近三年。
方明在我校2018-2019学年“五四”综合表彰暨青春分享会的现场提到:“法律是化解社会矛盾最温和的手段。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要求我们公民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合法维权,但是法律途径维权的成本太高,社会弱势群体往往难以负担高昂的律师费,就这样公益法律援助应运而生。数十位中南学子组成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我们面对的是法律上的相对棘手的案子,遇到的是这个社会上最弱势的群体,这一路走来不说千难万险也算是坎坷崎岖,但是十九年来在学校学院的支持下我们从未想过放弃这份普普通通又或许崇高的事业。这份事业在象牙塔里的人看来是‘鸡毛蒜皮’微不足道,但给了无数受援助弱势群体继续生活的希望。‘以我所学,服务社会’并不是什么大道理,每一个中南大学子都可以为这个社会光明添砖加瓦。”
也许像方明这样的高校法援志愿者所作出的具体贡献不易计量甚至不足计量,但他认为法援事业是正确的,并会一直坚定地继续下去,继续为事实发声,为正义护航!
一纸诉状,方明坚守着社会的公平正义,谱写着“开拓、务实、正义、友善”的奉献之曲和青春之歌,也描绘着灿烂绚丽的人生画卷,德才兼备、崇义友善的他正践行着当代青年的责任,永不停下匡扶正义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