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提示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1-07-1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团支部、各实践队伍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师生暑期社会实践自我安全意识,保障实践过程安全,促进暑期实践顺利开展,特制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提示》,请各学院(单位)及参与实践活动师生了解并遵守。

一、出行常识

1.树立安全意识。实践开始前,每位实践队员须仔细阅读并签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团队成员须购买保险,如实告知家长实践行程并征得同意,由实践队伍负责人向校团委或学院团委(团总支)及时报备。

2.预防信息泄露。在实践过程中,注意保护信息安全,保管好随身紧要物品,如身份证、手机、电脑等;不向陌生人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出行安排等;谨慎使用公共场所充电器、公用wifi、充电宝等。

3.保持通讯畅通。通讯工具注意用电量,及时充电,保持畅通;出行过程中定时联系父母家长,说明基本情况;根据实践要求联系实践队伍对接人,报备实践行程,做好实践日志。

二、卫生防护

1.注意防疫安全。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避免去到人多杂乱场所,减少聚集;不去到高风险地区,跨省实践必须事先了解实践地点基本情况、及时报备、做好登记。

2.注重个人卫生注意饮食卫生,少食用生冷食品、尽量不要饮用生水,如无绝对必要,不食用和饮用野外采集的食物和水源,外出就餐选择具有一定卫生条件的场所;加强个人卫生,使用自己的毛巾、牙刷、餐具,防止交叉感染和肠道传染病。

3.避免晒伤中暑。室外实践活动,常备伞具、帽子等防晒物品,避免皮肤晒伤;多饮水、补充无机盐,准备降温喷雾等用品,预防中暑和脱水。

4.预防传染疾病。了解实践当地基本情况,常备驱蚊驱虫喷雾,防止蚊虫叮咬感染疾病;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其他家禽家畜,如被抓伤,须及时检查处理就医。

5.携带常用药品。建议队员和指导老师学习急救常识,携带出行常用药箱,备有创可贴、酒精、纱布、棉签等创伤急救物资,如发生意外创伤,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三、突发事故

1.自然灾害。了解常见自然灾害应急常识,在雨水多发季节,避免去到偏远山区、泥石流洪水多发地,雨季不要在沟谷地区滞留;如遇突发自然灾害,保持冷静、切勿慌乱,必要时舍弃财物,切勿选择激进或投机的方式自救,应在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2.火灾逃生。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如在公共场所,按照疏散标志有序逃生,切忌乘坐电梯;穿过浓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贴近墙边和地面,弯腰或匍匐前进;在高层建筑无法逃生时,在窗口挥动鲜艳毛巾等物,吸引救援。

3.交通事故。实践途中,注意行车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如发现司机酒驾或疲劳驾驶,应沟通换乘并及时反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时报警、叫救护车,不要围观、及时疏散。

4.警惕潜在危险。如在实践中发现不法现象、不法行为,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反映,切勿私自行动;如遇跟踪等危险情况,走进人群聚集地,向特定对象求救,保持冷静,观察四周,随机应变,及时报警。

四、财产安全

1.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要做到“三不一要”:不轻信,不相信陌生人来电的哄骗;不透露,不透露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转账,不向陌生人、陌生账户转账汇款;要及时报警,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2.加强钱物保管。文件、钱包分开存放;贵重背包做到包不离身,且置于胸前;贵重钱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具划开的塑料袋中;不要在旅馆等临时住处存放现金。

3.防范银行卡犯罪。妥善保管证件,有效证件和银行卡不要放在一处;不携带大量现金,尽量不要集中一处存放;使用ATM机应注意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注意ATM机上是否有可疑的附加设备;ATM机吞卡时应持回单,及时与ATM所在银行联系或向发卡行挂失;任何情况下,不将卡号和密码以及身份证号码告诉陌生人。

五、现场安全

1.严守规章制度。实践队伍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确保每位队伍成员均知晓并遵守执行,遵守实践地点、对接单位、政府部门的规章规定;尊重当地的风俗文化、饮食习惯、语言文字等,与人交流注意礼貌礼节。

2.团队集体实践。实践时避免单独行动,尽量团队整体调研、考察、访谈,实践前后清点人数,关注队员情绪、身体状况,避免夜间外出。

3.保障人身安全。禁止酗酒、赌博;不参与、不围观打架斗殴行为;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如遇矛盾,及时跟老师报备交流,切勿意气用事,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经费来源。校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挂靠指导单位经费资助之外,队伍不得接收敏感组织或来源不明企业的赞助经费。

2.务实开展实践。不走过场、不搞排场,笃行实践,积极配合实践单位工作调研,做到“帮忙不添乱,增彩不增负”。

3.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向院校、报刊、官方公众号投稿,宣传实践成果,做好社会实践活动正面宣传报道,避免造成负面舆情。

4.及时报备状况。参加实践活动的团队成员需确保良好的身心状况,不适宜参加实践活动的,需出具个人情况说明,报校团委、学院团委(团总支)、挂靠指导单位后,学校准予退出。

对于安全提示未涵盖的情况,具体遵守实践当地单位和指导老师安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确保实践过程安全。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挂靠单位应强调安全知识,做好实践对接工作,及时处理突发情况,确保实践任务圆满完成。

最后预祝全体实践队伍顺利完成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以丰硕的实践成果献礼建党百年,度过一个充实愉快的假期!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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