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2024年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103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推进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深入组织,构成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常态,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校各团支部(含功能性团支部)

二、基本要求

各高校团委全年应组织不少于 30%的团支部参与到社区实践活动中,可按照实践团队的形式组织。学生在校期间应坚持常态化组织大学生参与社区实践,对于距离学校较近(15 公里以内)的结对单位,建议每月开展服务次数不少于 1次;对于距离学校较远(15 公里以上)的结对单位,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线上或线下服务。对于距离学校超过 30 公里的结对单位,各高校团委应确保每学期至少开展 1 次线上或线下的服务活动,以保证实践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实践内容

各学院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以学院联系社区为主,团支部自主联系社区为辅,高效推动团支部与学院所结对的社区城乡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报到,采取校地共建、团员报到、骨干兼职、志愿服务等方式有序结对,提升参与面和覆盖面;聚力共同缔造,有效服务和促进社区现代化治理,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社区实践内涵与深度,鼓励各校结合专业特长,打造特色鲜明、引领性强的社区实践品牌。

四、工作流程

1.制定工作方案

学院团委(团总支)制定工作方案,并与结对单位共同交流研讨、摸排需求形成实践清单和供给清单做到需求项目化、项目岗位化,为各团支部高效对接岗位、开展服务提供指导。

2.强化日常跟踪

学校团委每周一发布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进度表(问卷)(详见附件1),及时梳理各学院(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强化跟踪。各学院(中心)要注重加强工作研究,适时梳理工作案例(每学期不少于1项)并及时报送。

五、工作要求

1.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推进成效纳入年度学院共青团工作考核体系,学校将推荐优秀典型案例至上级团组织。

2.要避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社区实践,探索工作方法有效服务和促进社区现代化治理,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社区实践内涵与深度。鼓励结合专业打造特色鲜明、引领性强的社区实践品牌。

3.通过综合考量服务事项、工作时长与频次、工作成效以及群众反馈等多方面因素,针对表现突出的团员,学院可推荐兼任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的副书记、委员或团建指导员、青年干事等职务,以此更好地发挥团员的潜力,为团组织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4.各学院本学期推报优秀典型案例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结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520日(周一)1700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组织建设办公室邮箱zueltwzzbjiceng@163.com



联系人:郭寒松:131-0386-5977

陈  岩:135-9800-0781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4416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进度表.xlsx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结对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