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以及团省委《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部署,我校广大青年团员以“实践学‘习’我先行”为主题,通过政策宣讲、国情调查、课题研究、志愿服务、实习实训、创新创业、事迹寻访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立项基地、项目(团队)结项事宜
(一)结项条件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校级社会实践基地、项目(团队)需形成至少1篇有质量、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成果论文、项目方案等作为结项材料,并在结项材料中附上与实践调研相关的经公开发表的成果报告、被上级或有关部门批示引用转载的调研数据、观点以及宣传平台运营情况、活动图片、经费列支情况等相关材料。
(二)结项流程
1.材料初审及报送
各学院对本院校级立项基地、项目(团队)的结项材料进行初审及学术不端检测后,于9月30日(周三)12:00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108办公室。
2.结项审核及公示
校团委负责对所有结项材料进行确认审核及学术不端检测,符合结项条件的基地、项目(团队)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进行经费报销、结项证书领取等相关工作。
二、奖项评选事宜
(一)奖项设置(各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1.优秀组织奖:6个(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
2.优秀社会实践队:30个(各院可推荐3-5个)
3.优秀实践成果(论文或调查报告):40篇(各院可推荐3-5篇)
4.优秀带队教师:10名(各院可推荐1-2名)
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340名【各校级立项社会实践基地、项目(团队)可向校团委推荐报送1名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候选人,学院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候选人按照各院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生人数及2013级、2014级研究生人数的1.5%进行申报;同时,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追加“先进个人”的申报指标,增加比例控制在各院以上学生人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0.5% (学院申报的先进个人由各院自行组织评选推荐)】
(二)奖项评选程序及要求
1.申报以上各类奖项的学院及个人均须提交2000字以内的总结材料,材料应简明扼要、高度概括,尽量通过数据和事实进行总结提炼。
2.各学院团委(团总支)需填写《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见附件2)、《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见附件3)于9月30日(周三)12:00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108办公室。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由各院分团委(团总支)自行整理归档,无需报送校团委。
三、相关说明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依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务必在报送前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凡集体奖项申报材料总体内容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取消作品及作者的评优资格;先进个人总结材料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各学院凡1项或1项以上材料涉嫌抄袭(重复率超过20%)的,取消其“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
2.评奖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报送评比推优候选名单时,需完成对候选名单为期3天的公示工作,校团委将于11月对暑期社会实践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附件:1:各奖项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