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拟筹备召开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筹备召开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2016年9月底在我校南湖校区南湖会堂召开。
二、大会的主题和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团的十七大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的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面总结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次代表大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我校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当前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面临的形势,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学校的中心工作,紧扣时代主题,把握青年脉搏,研究部署今后几年我校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积极建言献策,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人文社科类大学” 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学校党委、团省委及省学联领导致辞;
2.听取和审议《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4.开展代表提案工作;
5.选举产生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届委员会;
6.选举产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出席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拟定控制在300人以内,出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拟定在280人左右。正式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25%。拟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若干名,主要为团省委、省学联、学校领导,兄弟院校代表和学校各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
代表名额的分配办法: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团员总数(含本科生、研究生)和学生总数(本科生)按比例进行分配。各选举单位推选的团代表、学代表名额分配组成原则上参考以下比例:2016级占20%,2015级占40%,2014级占30%,2013级占10%。
(二)产生办法
原则上各学院应召开团(学)代表会议,推选出政治素质强、群众基础扎实、工作能力突出的团代表、学代表。
团代表、学代表的产生可采取自荐、他人推荐等方式上报至学院,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按照所分配的团代表、学代表名额,以民主程序选举出参加学校会议的正式代表。
(三)代表条件
在推选代表时要注意考虑政治面貌、民族、性别等因素,要坚持先进性和群众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把在团学组织岗位上有突出成绩的团学干部和优秀团员青年代表选拔推荐上来,又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原则,各代表团代表人数构成中学院团学干部一般占百分之20%左右,最多不超过百分之30%,中共党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50%,基层团学组织干部(团支部、班级)、各领域优秀基层团员青年代表也应占有一定比例,代表推选主要考虑以下条件:
1.团代表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工作者,学代表必须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必须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积极支持和参加团学组织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为广大团员青年所拥护和信任,拥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坚定,品学兼优,艰苦朴素,吃苦耐劳,作风优良,可酌情考虑推荐基层理论学习骨干及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青年代表。
五、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程序
新一届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拟设委员33人,常委会9人;常委会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
新一届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根据委员条件,在广泛征求各级团组织和团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和大会主席团审议,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由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率20%)。
六、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的组成和产生程序
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27人,学生会主席团9人;主席团设主席1人,学生秘书长1人,副主席7人(其中1人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1人主持专门委员会工作)。
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学生代表自主申报、资格审查、各代表团充分酝酿、全体会议表决等民主程序产生,学生会委员会的人数不超过学生代表总数的10%。学生会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对提案进行整理、备案、督办与答复并行使大会代表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等职权。
新一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主席团产生程序:符合主席团候选人条件的学生代表自主申报,在资格审查后,经过笔试和面试两轮考核,由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相应条件,在广泛征求各级学生组织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由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率20%)。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筹备。召开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共青团和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院团委(团总支)、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两代会的各项参与和筹备工作。
(二)提前部署、民主推荐。为方便学院提前了解和安排代表推荐工作,代表分配名额(见附件1)根据各基层单位团员和青年学生总数(不含2016级新生)按一定比例已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照代表条件、分配名额以及构成要求,组织基层团支部、班级充分酝酿讨论,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确定代表后,须在学院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团员青年、青年学生的民主评议及监督。各学院于9月8日(周四)前将《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及《团代表汇总表》(见附件2)报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办公室),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及《学代表汇总表》(见附件3)报校学生会办公室(体育中心110办公室),其中,登记表需另附代表本人正面免冠彩色2寸标准照片一式两张(背面注明姓名和学院)。
(三)组织动员、明确职责。各学院在推荐代表的同时,需做好大会的提案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积极发动组织每一位团代表、学代表立足实际、做好调研,围绕广大团员青年和青年学生普遍关注、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提案的梳理,切实履行和发挥代表职责。各学院于9月8日(周四)前将本学院《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见附件4)统一报送至学代会、研代会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新体育中心112办公室)。
具体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会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