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团委(团总支):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团委近期与浠水团县委工作联系安排,综合考虑结对地区浠水县洪涝灾害及灾后重建等实际情况,现就“扶贫学堂”——高校共青团与县级团委结对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一)集中时间:8月20日——秋季开学前(具体时间各学院可与结对单位自行联系确定)
(二)后续安排:暑期集中实践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学院团委(团总支)可与结对地区长期持续联系帮扶(具体结对形式及时间由双方自行联系确定)
二、实践地点
黄冈市浠水县所辖16个乡镇(场)、经济开发区
三、实践内容
各相关学院项目(团队)围绕“精准扶贫”主题,以“扶贫学堂”为抓手,结合“五位一体”扶贫模式(智力扶贫、人才扶贫、产业扶贫、信息扶贫、资金扶贫),通过“学习+助力扶贫”的形式,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通知下发后,各相关学院团委(团总支)应尽快与结对单位联系(各结对地区联系方式一览表见附件),按照乡镇(区、处)的实际扶贫需求,结合学院实际,双方商议制定结对工作方案及结对协议。
(二)统筹安排。实践活动应充分考虑当地洪涝灾害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际情况,避免因实践活动安排给结对地区造成工作不便,增加当地工作成本,同时,各项目(团队)实践活动应严格围绕“精准扶贫”主题开展,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切忌“走马观花”、“闭门造车”。
(三)有关事项。实践期间,各项目(团队)带队老师及团队成员交通、食宿等经费均从学校拨付立项经费中列支,同时,在阶段性实践任务完成后,鼓励各项目(团队)根据当地洪涝灾害情况,为当地灾后重建工作或受灾严重的村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扶持,学校团委将根据有关情况在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中对典型团队及个人进行宣传表彰。暑期集中结对实践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学院团委(团总支)应充分考虑和注重结对工作的长期性和延续性,在制定本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中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
各项目(团队)关于“扶贫学堂”结对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校团委组织部。
校团委
二〇一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