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讲诚信 征诚信 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8-04-27浏览次数:31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283号)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在诚信道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促进高校学生实践诚信道德、学习征信知识、保持良好信用,校团委决定启动2018年“讲诚信 学征信 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的组织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讲诚信、学征信、守信用

二、参赛对象

此次比赛面向我校全体本科生及研究生,参赛人员既可单独参赛,也可组成不超过5人的团队参赛。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反映助学贷款、消费贷款、信用卡使用等征信记录对大学生求职、升学等成长之路的影响,表现当下大学生对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的理解和认识。

2.反映大学生在考试升学、学术研究、学费缴纳、个人求职等活动中有关诚信行为所产生的正面激励和不诚信行为所面临的负面惩戒。

3.反映志愿服务在失信修复方面的积极作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守信重诺的社会美德。

4.宣扬以信用为基础的信用住宿、免押租车、无人商店等信用社会的新业态、新生活等有关领域内容。

5.不局限以上,作品内容紧扣“讲诚信 学征信 守信用”主题即可。

(二)作品体裁和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广播剧作品(音频)和微电影作品(视频)两类。参赛作品片头必须注明“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录音或字幕),必须具有规范的标题、字幕、配音、音乐等,音频和视频均符合国内通用的播放标准。每部作品的片长在3-8分钟,超过8分钟以上的作品将不予受理。

(三)原创性要求

所有参赛作品均要求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视为无效,并通报批评,如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参赛个人或团队应保证参赛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如因此引起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要求

参赛个人或团队须填写《2018年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推荐表》(见附件1),并在2018514日前将作品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南湖校区新体108办公室)。每件作品应包括一份参赛者填写的纸质推荐表、2份刻录为光盘的作品(含作品及配套剧本文字稿件)。由校团委组织进行作品的校内审核,筛选出10份优秀作品统一盖章交至赛事主办方。

(二)作品初审

5月下旬,赛事主办方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筛选出主题鲜明、质量高的作品参加终审评选和优秀作品展播。

(三)作品展播和网络投票

通过初审的参赛作品将根据内容择优在湖北电视台“湖北之声”专门时段以及“金融网点通”APP、“信用湖北”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播。“湖北之声”还将在官方微信上安排专栏,同步开展作品网络投票活动。投票结果将作为此次大赛“网络人气奖”作品评选的重要参考。

(四)作品终评

6月中旬,赛事主办方聘请有关专家对初审通过的作品进行终评。

五、大赛奖励

此次大赛不分类别。共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作品奖若干。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同时,获一等奖的选手(含团队)还将获得湖北省广播电视台“湖北之声”的实习机会。组织工作好、推荐作品质量高的高校将由主办方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双庆

联系电话:18571618110

附件1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推荐表.docx

附件2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共青团湖北省委关于举办2018年“讲诚信+学征信+守信用”湖北省大学生新媒体作品大赛的通知.pdf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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