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和共青团中央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优化学生社团结构,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于近期启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登记条件
(一)由20名及以上本校同学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必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符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三)有且只有1个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校内职能部门、学院(部、中心)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等;
(四)至少有1名指导老师,若会员人数较多或因其他特殊需要,可设2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五)校外机构会员单位或分支机构性质的学生社团或开展相关活动的不予登记注册;
(六)和现有学生社团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学生社团不予注册;
二、申报材料
(一)社团注册登记申请书(见附件1);
(二)拟任干部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3)
(三)拟任负责人成绩证明;
(四)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基本信息、类别、宗旨、注册登记目的、注册登记意义、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三、工作流程
(一)材料提交
将电子版材料9月10日(周五)22:00之前交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社团事务办公室邮箱:zuelslswb@163.com,纸质版材料于9月13日(周一)之前按照值班时间(8:00-11:30及14:00-17:00)交至新体109办公室,并进行登记备案。
(二)材料审核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报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进入答辩环节的社团名单并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名单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逾期不予处理,若复议后仍未获得答辩资格,该社团不得再次申请复议;
(三)答辩环节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在材料审核结束后另行公布答辩会具体流程并通知通过材料审核的社团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后会确定最终成立社团名单并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名单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逾期不予处理;
(四)结果公示
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将在校团委官网及“社彩中南”微信公众号公示名单。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请社团成立未通过者可延期一学年再次申请成立;
(二)申请成立未通过者不享有学生社团相应权利,禁止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三)对成立注册相关事宜有疑问可加入答疑QQ群(群号:835079739),社团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在群内回答相关问题。
本次活动负责人:
张宏博:182-533-7316
严宇飞:177-0277-6577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