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韶山精神,传代代薪火——法学院开展“研习红色文化”系列活动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24-05-10浏览次数:170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古文韬 李鑫)红色文化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激励青年一代奋发向前的强大动力,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重要的教育价值。为鼓励我院法科学子以实际行动继承和发扬老一辈共产党人的革命精神,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即将到来的五四青年节,法学院动员全院各团学组织、基层团支部广泛开展学习践行韶山精神的各项活动,传承韶山红色基因,赓续中华红色血脉。

一、学习韶山精神,

要从服务同学中培育为民情怀

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为深学细研韶山精神,汲取红色力量,413日法学院团委组织部积极响应号召,率先举行“传承韶山精神”集体学习会,联动各内设部门成员以“互动式”、“案例式”、“体验式”的立体化学习模式,学思践悟韶山精神。

组织部首先开展专题教学《接续红色英魂,汲取信仰力量》,聆听革命先辈可歌可泣的红色故事,感悟奉献的价值,思考生命的意义。随后,组织部部长古文韬讲解主席毛泽东的伟人事迹,结合校第十七期“希贤学堂”青马班师生共赴湖南省韶山市开展红色研学的所见所闻,为成员讲实讲深韶山精神。随后,组织部成员们就韶山精神提出自己的思考,一位成员讲到“要凝心聚力,围绕同学现实问题、理想信念开展工作,切实使团学工作为团员感知、为同学认可”。

基层团组织是团的组织和工作体系的“神经末梢”,是青年感知共青团、评价共青团的终端窗口。接下来,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将把学习韶山精神与履行部门职责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服务青年高质量发展的精准性和落实基层团务工作的时效性。

二、学习韶山精神,

要从感悟时事中树立报国志向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韶山精神,425日,法学院第十六期青马班开展“学习韶山精神,坚定红色信念”宣讲活动,鼓励青马班成员以小组为单位宣讲韶山精神。

王淏怡小组分享道:“如今,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我们也要继续弘扬韶山精神,一是勇敢面对各项机遇和挑战,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行。二是要善于发现问题,并积极探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摸索新的发展思路和模式。三是要积极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修培轩小组分享道:“毛泽东同志回韶山发动群众时,建立农民协会、创建中共韶山特别支部,在韶山这块土地上点燃星星之火。新时代的我们也应该秉承敢为人先的韶山精神,战胜各种困难。”

未来,法学院第十六期青马班学员将进一步找准自身在国家建设中的位置,更好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作用,深耕社会、汲学之实、献己于众,以实际行动践行韶山精神。

三、学习韶山精神,

要从躬行实践中确立红色信仰

今日长缨在手,何时缚住苍龙。”

为感受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激发同学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豪情壮志,法学院各基层团支部依托四月团日活动契机,广泛开展了以“传承韶山精神,砥砺青春之志”为主题的团日活动。

大法2203团支部的李佳熠希望支部成员将韶山精神学习融入学习生活当中,要立足实际集智出力,为学校“双一流”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在学校学科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与突击队的作用。法2309团支部的孙婧格同学对全体成员发出号召,鼓励同学们感染和激励更多青年,一齐在韶山精神的指引下,砥砺前行、勇攀高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国际法2301团支部的杨靖如同学号召支部成员将其学习韶山精神融入到火热的社会实践中去,通过实践来检验真理、发展真理,在社会的课堂中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

在过去一百多年非凡奋斗历程中,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顽强拼搏、不懈奋斗,形成韶山精神等一系列伟大精神,构筑起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未来,法科学子将继续坚定青年信仰,勇担时代责任,秉持“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韶山精神接续奋斗,在强国复兴的浪潮中践行“青春献礼,强国有我”的铮铮誓言。

审核人:钟开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