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实践队伍(个人):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奋进新征程”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团委决定对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在实践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优秀实践成果、优秀实践队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不超过6个;
2.优秀实践成果:不超过30篇;
3.优秀实践队:不超过40支;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视申报质量决定名额。凡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单位),在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追加“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申报指标,追加比例不超过各学院(单位)学生总人数(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0.25%。
备注:各学院(单位)奖项名额分配详见《2022年寒假各学院(组织)奖项名额分配表》(附件1),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配名额不等同于最终表彰名额。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组织奖
1.申报主体: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及其他组织单位;
2.申报材料:《2022年寒假优秀组织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不含返乡志愿服务队专项队伍);
2.申报材料:《2022年寒假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3)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三)优秀实践队
1.申报主体:返乡志愿服务队“百年征程再启航”第八届(2022年)寒假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行动各实践队;
2.评选要求:申报材料收取、队伍评选及后续答辩环节由返乡志愿服务队组织进行,评选结束后将推荐队伍信息报送至校团委。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各寒假社会实践队队员(每队仅可推荐一名队员)或个人;
2.申报材料:《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4)及其维普查重报告。
三、奖项评选
(一)材料报送
1.报送要求
(1)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队伍申报上述奖项直接向校团委提交申报材料,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院级实践队伍或个人申报上述奖项,须向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提交申报材料;
(2)学术不端检测使用维普系统,相似度不得超过15%(只需对调研报告或事迹材料进行检测);查重报告纸质版须提交简洁报告,电子版须提交原文对照报告。
2.报送程序
(1)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队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拷贝,命名格式为“公司调研与创建专项-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申报奖项”)直接报送至校团委;
(2)院级实践队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初评,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将《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5)、表彰申报推荐材料(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2022年寒假社会实践各奖项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6)等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拷贝,命名为“XX学院(组织)-寒假社会实践表彰申报推荐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
(3)报送时间为3月17日(周四)14:00-17:30,报送地点为南湖校区新体中心113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社会实践登记表》由各院团委(团总支)收取并整理归档,无需报送至校团委。
(二)评选环节
“优秀组织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评选依据申报材料进行;“优秀实践成果”奖增设答辩环节,经过院级推荐、校级初筛后,入选队伍须进行答辩,请申报“优秀成果奖”的队伍提前准备答辩材料,入选队伍名单及答辩事宜见后续通知。
(三)名单公示
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奖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表彰结果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依照通知要求,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并在材料报送前完成各类奖项推荐名单的公示工作;
2.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凡申报材料中存在1项及以上涉嫌抄袭(查重率超过15%),将取消学院(单位)参评“优秀组织奖”的资格。
附件1:2022年寒假各学院(组织)奖项名额分配表.docx
校团委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