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公开招募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团中央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15名(具体名额待团中央正式通知下发)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15名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三、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相应的志愿服务经历,教育教学能力强,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能适应扶贫支教工作要求;
3.应届本科生应达到本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完全符合)
(1)英语成绩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425分);
(2)学分绩点不低于2.5;
(3)在校期间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以教务部出具的成绩单为准);
4.在读研究生应具有本校学籍。
(二)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报名者还应具备下列附加条件之一(有一项符合即可)
1.在校期间担任过校级学生组织(含校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学生专门委员会)主席团成员(或常委);
2.在校期间担任学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志愿者协会主席职务的主要学生干部;
3.在校期间担任过校大学生艺术团(含主持人工作室)各团团长(副团长)等职务或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校艺术团业务骨干;
4.参与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全校性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
5.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道德模范”等社会公益奖项的;
6.在校期间获得“中南好青年”、“向上向善好青年”杰出青年学生(团队)的个人或团队的第一负责人;
7.个人事迹极其突出的,或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广泛深刻积极影响的优秀大学生,在能顺利获得学位的前提下,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但须在资格审查环节获得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体认定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加遴选;
8.根据《教育部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特设立滇西教育扶贫专项指标(原则上不超过2名),面向滇西10个州市进行报名(包括楚雄、大理、保山、德宏、怒江、丽江、迪庆、临沧、普洱、西双版纳等地市州),原生源地属滇西10个州市的学生,遴选通过后须与学校签订《自愿回滇西工作志愿书》。
四、成员待遇
(一)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志愿服务期满,统一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由服务县项目办会同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盖章,由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由本届研究生支教团团长统一保管转递),支教期间计算工龄。
(三)志愿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综合保障险等,执行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规定,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项目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体检费用由学校项目办预支,在2017年8月研支团成员到岗后由全国项目办按照各校实际到岗人数拨付。
(四)支教团成员服务期满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深造,享受统招研究生待遇。
五、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2017年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共青团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小组成员,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招募选拔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校团委具体负责招募的组织与招募后的培养、派遣、考核等工作。
六、招募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及学院审核(9月9日前)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同时将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材料【包括登记表(见附件1)、申请书、由学校教务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及外语、计算机相关证书、各种荣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的复印件及原件】提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团委(团总支)负责人审核报名资格并签字盖章、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审核推免资格并签署意见,并报学院党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105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9月10日—11日)
学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经报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面试考核(9月14日前)
学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考核,召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面试考核的形式公开选拔研究决定初步入围人选。
(四)学院专业测试(9月19日前)
通过面试考核的学生,还需参加由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者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在《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预接收工作反馈表》(见附件2)中签署同意意见,于9月20日(周二)12:00前报送学校2017年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人选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学院推荐及接收并最终遴选入围的,如无故退出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不合格的,则直接取消个人研究生支教团资格和推免资格,同时暂停该学院院级学生干部推荐资格1年。
(五)心理测试、体检及名单确定(9月22日前)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以上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安排心理测试和体检,以上工作完成后,确定本届研究生支教团最终成员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推荐报送工作(9月25日前)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学校报送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资格名单,完成校内推荐选拔工作。
(七)接收录取工作(10月25日前)
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同时将相关材料盖章后书面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审批,并同时报湖北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备案。
(八) 培训见习(2016年10月—2017年7月)
2016年10月全部完成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正式组建工作,2016年10月—2017年7月期间,研支团全体成员需按照校团委的统一要求,完成岗前培训、教学实践、团队建设、实习见习等工作,所有成员在此期间必须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各项培训见习工作,研究生支教团团长负责做好培训见习期的考勤记录,作为正式派遣的考核依据,培训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将直接取消研究生支教团资格和推荐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院及报考学院。
(九)正式派遣(2017年7月)
培训见习完成后经考核合格的,校团委将于2017年7月正式派出,按照服务省确定的具体报到培训时间和地点,参与各地西部计划的集中培训并按时到岗服务。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预接收工作反馈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年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6日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九届研究生支教团预接收工作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