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挂靠单位(含分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进一步实践和探索高校共青团构建“一心双环”团学组织的新格局,同时加强基层学生社团的活力,传递大学校园正能量,激励学生社团利用社团优势进行具有理论价值的学术研究,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通过“管助结合”模式,充分让社团成员将活动创意与校园生活、所学专业相结合,形成学生社团活动品牌化、长期化、项目化的良好局面。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生社联”)组织开展2016-2017年学生社团立项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21日
二、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分为科研类项目和活动类项目两类实行分类申报,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类别,不允许重复申报。
1.科研类项目:申报科研类项目必须与学生社团的学科性质相结合,富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体现创新创业精神,研究方向结合时事热点且具有发展前景;
2.活动类项目:申报活动类项目必须与申报学生社团的主旨精神相一致,且活动方案联系实际,能体现时代特色,反映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对学生社团成员和同学具有吸引力,并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申报要求
申报社团须是在2016年10月1日以前正式登记注册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且申报活动立项资助需满足以下要求:
1.必需有完整的项目策划书、预算明细表、项目团队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
2.为保证项目质量及延续性,项目负责人确保可以参与并负责从立项至结项的全部项目活动,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
3.申报活动方案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起草、实施,指导教师原则上须参与该学生社团项目;
4.上交材料须检测重复率,并控制在15%以内(以知网数据库为准)。项目负责人自行检测后,须打印检测报告并在申报表相应签名处签字承诺项目的原创性。若发现造假行为,将直接注销造假学生社团,并对参与造假的该社团会员进行全校范围内的通报批评。
四、资助经费
(一)重点资助项目4项,资助经费为6000元/项。
(二)一般资助项目8项,资助经费为1500元/项。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2017年4月14日- 2017年4月21日)
申报者以学生社团为单位组成项目团队,选择确定指导老师(必须为该社团的正式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在老师指导下仔细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一),并提交至学生社联,逾期申报无效。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如下:
纸质版(一式三份):2017年4月19日-4月21日 南湖校区新体110(学生社联)办公室;
电子版:2017年4月14-4月21日 学生社联秘书处公邮:zuelslmsc@163.com(文件名:社团全名+科研/活动)。
(二)初审(2017年4月下旬)
学生社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立项计划总数的1:1.5比例确定入围立项答辩的项目团队。评审委员会在该环节针对科研类项目和活动类项目实施相对应的评分规则,以确定初审结果。
(三)答辩(2017年5月中旬)
进入答辩的项目团队应在老师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提高申报项目质量,项目团队须推选一到两名代表参加答辩,答辩环节主要分为项目介绍和现场提问两部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终审(2017年5月中下旬)
评审委员会根据初审意见、答辩环节表现,综合考量多方因素确定立项名单并通过校团委官网及社彩中南上进行公布。
(五)结项(2017年10月)
获得立项资助资格的项目团队根据立项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项目,评审委员会将在10月份收集结项材料并进行结项评审,并由校团委按照评审结果拨付资助资金,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积极响应
本次活动为我校学生社团系统重点工作,各学生社团须高度重视,积极筹建项目团队,认真配合学生社联的各项工作安排,各挂靠单位须为学生社团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注意事项
1. 本次立项申报中各学生社团限获批重点项目数量不超过一个(包括跨社团,即一个社团参报的重点项目为一个),一般项目获批数量不超过两个。社团单项活动只可申报一个项目,同社团可申报多个项目;
2. 若该项目由若干类别不同的社团联合举办,且有一致推选意见的,则确定其中一个社团为主办社团,项目负责人需为主办社团成员,资助款项由主办社团进行分配;反之,则各社团作用地位平等,均为承办社团,平等分配资助款项;
3. 学术理论类学生社团在本次立项申报中优先给予立项资助;同等立项水准的申报项目,社团星级评定中等级较高的学生社团优先考虑立项资助;
4. 所有申报项目可同时争取其它来源的资金支持,已获得其它来源资金支持的活动方案也可作为申报项目,提出立项申请;
5. 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凡在后期活动督导及结项过程中存在实际活动内容、进度等因素与原立项计划有较大出入,导致不符合结项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资助资格;
6.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联系人:刘晋瑜 联系电话: 17671659963
周静娴 15071455860
谭 腾 13027114316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