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发布时间:2016-11-14浏览次数:1129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及《关于2016年湖北共青团学校战线(直属高校)团员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对全省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调研督导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团支部上网行动”的通知》(鄂青办发[2016]32号)、《关于深入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校各级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推动完成2016年度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经校团委研究,拟于近期对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关工作进行集中部署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团员工作 

  (一)发展计划及分配方法 

  从2016年开始,根据加大调控力度、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要求,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各学院今年拟新发展团员人数将根据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总数(204名),按照各学院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拟发展团员名额分配及编号段见附件1-1。 

  (二)工作任务要求 

  1.严格执行发展计划。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 6 号)规定,全校年度发展团员计划实施总量控制和编号管理,编号超过号段或没有编号的团员,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今年已发展的新团员直接占用现有编号,具体发展对象要求及发展团员程序见附件1-2。 

  2.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各院要严格规范使用校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见附件1-3)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对于审核通过的,要按要求填写《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将本学年发展团员情况记录到《团员发展写实簿》(见附件1-4)中,于11月30日(周三)将电子版材料(包括《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发送到工作邮箱zueltwzzbjiceng@163.com,纸质版材料(包括新发展团员《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本年度未使用完的团员发展计划对应编号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证》)统一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体育中心108室)。 

  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 

  (一)发挥团员先进性作用 

  1.抓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各级团组织应改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将其作为基层团组织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完善推优工作机制。推荐对象应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推优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要将推优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配合学院党组织做好相关工作,使育优和推优做到有效衔接。 

  2.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各级团组织要把参与志愿服务作为团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团员意识的重要途径,逐步推动全体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引导广大团员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 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带头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建立有效机制和载体,引导本院团员注册志愿者围绕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赛事活动、抢险救灾、网络文明、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3.健全团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充分保障团员的各项权利,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培养,促进团员成长发展,从思想、学习、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团员,通过走访慰问、谈心谈话等措施,帮助支持在学习和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团员。完善团内评选表彰工作机制,让更多普通团员、团支部参与到评选工作中来,及时把身边的先进典型团员青年、团支部等基层组织及个人挖掘出来,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 

  (二)强化团员教育管理 

  1.从严管理团员。严明政治纪律及组织纪律,健全和改进“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将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登记制度结合起来,按照规定落实各项工作内容;严肃团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团员,对违反团章规定的团员要依章及时处理,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团员义务、不符合团员标准的团员,团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并予除名,处理不合格团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认真审核规定,严格审核把关。 

  2.完善和加强团员档案管理。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统一保管学生团员的档案信息,为团员建立起包含各项基本信息的管理服务台账(含《团员登记表》及《团干部、团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1、2-2),将其作为团员档案的重要材料和团组织关系的重要证明,作为基层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日常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熟练使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定期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干和团员队伍发展状况。 

  3.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每学期,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通过团校培训、主题团日活动、教育实践活动、同伴分享、选树典型、仪式教育等方式,经常性组织团员参加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一天或8学时,注重运用网络手段,丰富和完善团员经常性教育载体,提升团员经常性教育成效。 

  4.规范团费收缴及使用制度。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标准执行,各院收缴团费由校团委集中管理,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奖励,购买团务用品及订阅团的机关报刊等。 

  5.规范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新生在入学时由团支部统一收齐团组织关系迁移档案材料,由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统一保管并办理转入手续。毕业年级各团支部(含本科生、研究生)统一收齐团员证后,统一交由学院团委(团总支)直接办理团员证盖章、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见附件2-3)等转出手续。团员离校后如果因团员证或团员档案遗失等原因需要证明在校期间团员身份,由所在学院团委(团总支)直接出具证明。 

  三、网上团支部建设工作 

  1.加强网上团支部建设。按照团省委“团支部上网行动”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应建尽建”原则,为加强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网上工作方式方法,全校各级团组织(学院团委、年级团总支、团支部)都要建立微信群、QQ群及微邦组织,各级团组织书记应是本级“团支部上网行动”的第一责任人,网上团支部微信群、QQ群及微邦组织名称可生动活泼,在备注中注意体现“XXXX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各级团组织要争取在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工作,填报《“团支部上网行动”群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工作邮箱 zueltwzzbjiceng@163.com。 

  2.开展网上团支部活动。要以网上团支部为载体,开展在线学习、讨论、组织生活等团支部活动,及时发布各级团组织工作活动情况或源自主流媒体、团属媒体的正能量信息,也可以是本支部团员青年关心关注的问题咨询及在线解答,把线上交流和线下活动结合起来,通过线上沟通联系、征求意见、信息发布、宣传动员,通过线下组织活动、推动工作、提供服务,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统一的共青团联系服务体系,打通联系服务团员青年的“最后一公里”。 

  四、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 

  1.工作内容。全校专职团干部要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常性直接联系服务不少于100名本院普通团员青年(以下简称“1+100”制度),努力实现大部分工作时间到青年学生中去,直接开展联系、服务、引导工作,通过“1+100”工作管理系统平台(http://learning.youth.cn/youth/front/index.do),建立起“五个一”的工作机制,即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线下交流、办一件实事、搞一次分享活动、讲一次团课、进行一场集中谈心谈话。 

  2.工作要求。全校专职团干部一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团员青年亮明团干部身份、公开联系方式,特别注重运用微信、微博、QQ、微邦等网络社交媒体建立与团员青年的日常联系;二要注重在线上围绕团员青年关切主动设置话题、引导讨论,逐步形成稳定的联系纽带,努力实现互动常态化、沟通零距离,同时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线下活动,把平时的线上联系定期落地转化为线下交流,同时通过活动促进工作对象的横向联系;三要注意倾听和发现团员青年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思想困惑、现实关切,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回应,做他们的知心人、贴心人,同时要定期对所联系团员青年面临的思想困惑、实际困难和对团学工作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及时将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建议反映给学院党政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力所能及帮助所联系团员年青年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送去实实在在的微服务、真实惠;四要突出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为重点,坚持正面鼓劲、生动活泼地做好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激发动力的工作,在工作中要注重“精准”引导,准确了解和把握所联系团员青年的观点主张、思想动态、现实困惑,注重分类细化引导内容和方法,坚持平等、真诚,用好青言、青语。 

  

  联 系 人:梁 娜 

  联系电话:027-88387068 

  工作邮箱:zueltwzzbjiceng@163.com 

  

  

  附件:1.《各学院拟发展团员人数分配及编号段》、《发展团员对象及程序》、《2016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团员发展写实簿》; 

     2.《团员登记表》、《团干部、团员信息汇总表》、《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3.《“团支部上网行动”群信息统计表》; 

     4.上级有关工作通知。 

  

  

                                                           校团委

                                  2016年11月14日